1、違反定額規(guī)定,高套、錯套定額或費率,多計工程費
一般將工程竣工決算的取費分為兩種:一個是以人工費為基數(shù);另一個是以直接費為基數(shù)。這兩種取費標準的執(zhí)行都是圍繞著各種不同指標劃分的工程類別來開展的,也有一部分費用是按企業(yè)的性質來計取的。總的來說,可以分為三項:
一是審計施工管理費率的計算是否正確,計算基礎是否符合規(guī)定,有無錯套企業(yè)費率等級的情況;
二要審核各種專業(yè)采用的工程施工管理費率是否正確;
三要審查各項獨立費的計取是否正確。
2、違反工程量的計算規(guī)則,重算、多算工程量
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在計算建筑工程土方外運量時,施工方只按開挖量計算,卻沒有將回填土數(shù)量扣除;二是在施工合同中,原本已經(jīng)包含了辦公樓地面保溫項目,但是在實際施工進行過程中,因某些原因已將該項目取消,但是施工方在報送的造價結算中對此項未施工項目的工程價款并沒有進行扣減;三是在審計辦公樓裝修結算時,施工方使用了部分拆除下來的舊材料,但在結算中仍按新購置材料計價。
3、借以“不均衡報價”的手段來對合同包干價進行調整
有的施工單位在投標階段就采用了“不均衡報價”的手段,這就為中標后結算的高調打下一個埋伏。施工單位通過分析設計圖紙缺陷及現(xiàn)場勘察情況。今后的工程量可能會發(fā)生哪些變動。一般在總報價不變的前提下,會將工程量可能調高的項目單價報得很高,而工程量可能調減的項目單價則報得較低。由于時間的原因,工程建設方也很難對所有的報價一一核對,到結算調整時,如發(fā)現(xiàn)某些單價異常。那么就要按照合同價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