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中標通知書需攜帶資料嗎?最近很多朋友問到這個問題,為了解決大家的困擾,接下來本文將對此進行具體的講解,有需要的一起來看看吧!
領取中標通知書不需要攜帶資料,由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即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標通知書發(fā)放注意事項
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中標通知書發(fā)出應注意:
1、中標通知書應在投標有效期內發(fā)出;
2、中標通知書應載明簽訂合同的時間和地點。如需對合同細節(jié)進行談判,中標通知書上需要載明合同談判有關安排;
3、中標通知書可載明提交履約保證金等中標人需要注意或完善的事項;
4、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