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蹦稠椖空袠宋募氖圪u時間為7天,最后一天購買招標文件的這個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足15天。這種情況違反《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嗎?
不違反?!?a target="_blank" style="font-weight:bold;">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約制的是招標人的行為,要求招標人應當留給投標人足夠的投標準備時間。如投標人在出售招標文件的最后一天購買文件,其投標準備時間不足15日,屬投標人自身原因?qū)е?,招標人無須為此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