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發(fā)改委發(fā)布2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在“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西區(qū)理工農組團園林綠化施工”標段(中標項目金額8559845元)投標過程中的串標行為進行通報。
涉事企業(yè):浙江**環(huán)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當事人:夏*召、孔*飛
在項目投標過程中,與其他公司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完全一致,且投標文件存在多處異常一致。評標時,被評標委員會廢標。調查中,未發(fā)現(xiàn)浙江**環(huán)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人員取得違法所得。
處罰:對公司罰款人民幣47079元;對參與本次投標活動的夏*召、孔*飛分別處罰款人民幣2589元。
涉事企業(yè):杭州**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當事人:馮*爾
在項目投標過程中,與其他公司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完全一致,且投標文件存在多處異常一致。評標時,被評標委員會廢標。調查中,未發(fā)現(xiàn)杭州**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人員取得違法所得。
處罰:對公司罰款人民幣47079元;對參與本次投標活動的馮*爾分別處罰款人民幣2589元。
某工程施工招標項目,兩個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內容存在異常一致情形,但評標委員會不愿意出具認定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意見,請問招標人應當如何應對?
專家解析
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應當被認定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評標委員會沒有依據(jù)事實出具評審意見,屬于沒有正確履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法定義務。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招標人雖然無權直接否決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但是可以依據(jù)事實請求評標委員會糾正錯誤的評審結論;如果評標委員會拒絕糾正錯誤,招標人可以向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以糾正評標委員會的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