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招標書的質量,招標人應當建立“編制—校對—審核”的三級質量管控體系,以下內容著重介紹校對與審核的重點內容。
(一)招標書校對
招標書按照上述要求編制完成后,應提交校對人校對,校對的重點內容包括:
(1)招標書中涉及的招標項目概況、項目名稱、招標范圍、時間期限、資格條件、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技術要求、投標文件格式等內容與招標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和信息是否相符合;
(2)是否存在文字、格式等方面的錯誤。
(二)招標書審核
招標書的編制人員對校對過程中發(fā)現的錯誤或缺漏進行修改后,應提交審核人審核,審核的重點內容包括:
(1)招標書中涉及的時間期限、資格條件、評標辦法等內容是否滿足現行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是否與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相適應、是否完整齊全且滿足投標人編制投標書的需要;
(2)校對過程中提出的問題是否按要求認真處理。